【资料图】
朋友圈200块球鞋带“防伪扣”,网上买鞋“包过毒”?事实上,这些都是不法分子的圈套。
在消费者的眼中,因为得物App“先鉴别,后发货”模式,一件商品如果配上“得物防伪扣”等包装套件,就是“正品认证”,于是不法分子通过制售仿冒的“得物包装套件”,包装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出售,欺骗消费者牟利,这一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近日,上海法院对上述违法行为做出判罚。一团伙因仿冒30万个“得物防伪扣”获刑3年。
据悉,本次案件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(下称“杨浦法院”)开庭审理。被告人王某甲与王某丙,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间,制造并通过多家线上店铺对外销售假冒得物“防伪包装”共计30余万个,共销售10余万元。
对此犯罪行为,杨浦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黄莺认为,“这不仅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亦会严重损害‘先鉴别,后发货’的新型购物平台所建立起来的商品口碑及商业信誉,应予以严厉打击。”杨浦法院当场宣布判决,王某甲、王某丙2名被告人,犯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。
杨浦检察院检察官罗宾认为,“以前是品牌被仿冒,现在平台被仿冒,是因为得物平台的‘先鉴别,后发货",保障消费者安心买到正品,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信任关系,因此涉案商标标识承载的是消费者对于品质的需求和信任。被告人将生产、销售的假冒涉案商标防伪扣流入市场后,给包装的假冒伪劣产品添上了非法‘保护色’,还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,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造成破坏。”罗宾检察官提醒消费者,“如果大家看到网店或者商场售卖‘得物防伪扣’或者包装,警惕是制假商仿冒,请一定要到正规的App、官方的购物平台进行消费,官方所带有的‘防伪套件’才具备正品保障意义。”
黄莺法官同时表示,诚信的市场经济需要法治来保障。面对制假售假的新业态新挑战,一方面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,净化市场环境;另一方面,从业者应引以为戒,不可抱有侥幸心理,需知违法必惩。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2 欧洲洁具网 版权所有
备案号:沪ICP备2022005074号-23
联系邮箱: 58 55 97 3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