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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美女骗走600万后从事法务 “四方头”开直播曝光涉案企业走红 近日被诉名誉侵权 世界热点

来源:红星新闻    时间:2023-06-26 22:14:29

6月26日,网红“四方形法务主任”肖洪飞称,他在6月12日和14日收到了两张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,传票的案由都是“名誉权纠纷”,起诉他的原告方,一个是汪某,另一个是成立于英国的某线上交易公司。

↑视频截图


(相关资料图)

天眼查显示,汪某为深圳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,而前述英国某公司,则是汪某所在的深圳某科技公司在境外的母公司。此前,肖洪飞曾在网上曝光深圳市某科技公司,称经过其调查,该公司与涉嫌诈骗自己的平台有关。2020年10月,深圳市公安也对他被骗600余万一案立案侦查。

6月25日,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披露,目前汪某及其团伙核心成员都已逃至境外,案件仍在侦办阶段,“人在境外,通过国内律师对他(肖洪飞)发起的诉讼”。

26日上午,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龙岗区人民法院,询问肖洪飞一案开庭相关情况,遭到接线工作人员拒绝,“不方便接受采访”。

对于肖洪飞是否涉嫌侵犯名誉权?律师认为,在公安机关没有给出调查结果前,肖洪飞通过短视频、直播等方式进行“曝光”,确实存在法律风险。建议民事案件先暂时中止审理,等刑事案件尘埃落定,较为恰当。

自称遭遇美色陷阱

4年被套走600余万

因留着方方正正的头发,被网友戏称“四方头”的肖洪飞,不止一次提起过自己被骗钱的故事,这也是他被受众记住的标签——因为爱看美女,被骗600万元。

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,肖洪飞又一次复述了当时的遭遇。2016年前后,他在小区里主动搭讪了一名女性,并很快向对方展开追求,“是我老乡,比我大几岁,经常穿得若隐若现,一来二去就熟了”。

这名美艳女子在有意无意间向肖洪飞透露,自己没有稳定工作,靠网络投资理财打理上千万的身家,彼时,做实体生意的肖洪飞手头有不少闲散资金,在对方引诱下,添加了对方所谓“表弟”的微信,并开始向其介绍的网络投资平台投资。

↑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对肖洪飞的回复

近四年时间,肖洪飞投资了600余万元,最激进的投资发生在2018年后,他把全部身家都砸进网络投资当中,“也想着更好地去变现,因为前面也在他们平台获取了一些收益”。

暴富的迷梦于2020年突然惊醒,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找到肖洪飞,称他们破获了一起非法经营案,涉及肖洪飞投资的网络平台,要求他配合调查。怀着侥幸心理,肖洪飞联系上引诱他进行投资的业务员,希望对方看在多年情分上,让他把本金抽回,可对方并没有买肖洪飞的账,“他说不可能,他说那警察是假的”。

肖洪飞打开该平台“官网”,发现账号已经无法提款,这才确定自己被骗了,四年来的诸多破绽终于涌现出来。肖洪飞曾经怀疑过,这个网络投资平台在2019年,多次出现无法打开、登录的情况,业务员都托辞服务器升级,只是那时肖洪飞还在发财的美梦里,不曾提起警惕。

报案之后

受到死亡威胁

报警回执显示,2020年9月23日,肖洪飞向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报警,称自己遭遇了诈骗。2020年10月5日,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向肖洪飞发放立案告知书,称其被诈骗一案符合立案条件,已立案侦查。

↑立案告知书

一位消息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,针对肖洪飞被骗一案,深圳市公安局已经进行了大量工作,由于案件目前处于侦办阶段,无法就案件细节进行更多披露。

被骗以后,肖洪飞开始从事法律服务相关的行业,并尝试为自己进行维权。协助警方收集证据期间,他曾前往另一家提供网站技术支持的科技公司了解情况,该公司否认为涉案企业提供过服务。肖洪飞称,自己走出该公司后不久,一个陌生的微信账号突然发来了好友申请。

肖洪飞表示,自己通过对方申请后,该账号表示提取了他的生活轨迹信息,威胁他小心一点,“甚至说我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能锁定,再继续这么折腾下去,随时能要了我的命”。

↑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对肖洪飞的回复

肖洪飞提供的相关文档显示,对方几乎掌握了肖洪飞所有个人信息,包括出入的酒店记录,航班、高铁以及海外签证信息,以及银行卡开户信息、银行卡余额信息、通话记录等。肖洪飞称,他向警方求助后,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获悉该微信账号IP地址处于迪拜。

该说法得到了接近警方消息人士的部分印证,其表示目前肖洪飞被骗一案相关嫌疑人已经潜逃国外,包括本次起诉肖洪飞一事,也系在境外的嫌疑人遥控律师协助推进,“人在境外,通过国内律师对他(肖洪飞)发起的诉讼”。

据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信访诉求分类告知书,肖洪飞遭遇死亡威胁一事得到了警方的重视,并转交有关部门跟进处理。据悉,在侦查该案的过程中,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不仅成立了专案组,还有扫黑办等部门介入协助。

遭遇死亡威胁后,肖洪飞开始录制短视频、开直播,以网民们所熟知的“四方头”形象进入公众视野,曝光他认为涉嫌诈骗自己的有关平台及其调查发现的关联企业。

律师意见:

案件刑事调查未有定论,应先中止民事诉讼

天眼查查询结果显示,汪某曾担任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,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,并已于2021年3月30日注销。

红星新闻记者尝试拨打该公司于天眼查预留的联系电话了解情况,但电话接通后,对方称“打错了”随即挂断。

↑肖洪飞收到的传票

在肖洪飞提供的起诉书中,汪某称肖洪飞的一系列短视频、直播为汪某的生活、工作、名誉、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,导致其遭受“遭受巨大的精神损害”,主张肖洪飞删除相关视频、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。

而深圳市某科技公司的境外母公司,则称肖洪飞走红后为该公司的名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,同样主张肖洪飞删除视频、赔礼道歉,并赔付该公司10万元精神抚慰金。

记者致电龙岗区人民法院,询问肖洪飞一案开庭相关情况,遭到接线工作人员拒绝,“我们不方便接受任何采访”。记者未能从肖洪飞、法院等方面获取到诉讼原告方汪某、某境外公司及其代理律师联系方式。

据极目新闻报道,6月25日下午,该案件原告代理人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,目前案件还没有开始审理,不希望媒体介入。

针对肖洪飞被诉名誉侵权一案,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认为,在公安机关没有给出调查结果前,肖洪飞通过短视频、直播等方式进行“曝光”,确实存在法律风险。如果经调查,涉事企业未构成诈骗罪,肖洪飞对该企业及相关个人的诈骗指控有可能构成名誉侵权,考虑到其作为网红主播的巨大流量,甚至有可能构成诽谤罪,“浅一点说是民事侵权,重一些的话,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”。

他认为,在公安机关还未对案件中涉及企业、个人的调查做出定论的前提下,法院应对相关民事案件中止审理,“如果法院现在认定了民事侵权,而后面又确认诈骗罪成立,那民事判决就会和刑事判决相矛盾,民事判决就错了。”他认为民事案件先暂时中止审理,等刑事案件尘埃落定,较为恰当。

据极目新闻,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也认为,公司或者个人是否有诈骗行为,应该由国家权力机关来做出认定,在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出来之前,当事人不宜在网上公布相关公司及法人的详细或者隐私信息。

红星新闻记者 周炜皓 任江波

编辑 郭宇 责任编辑 魏孔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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